2020-01-28
更新日期:2020/1/30
更新內容:「我國今天新增一例新型冠狀病毒確診病例,個案的先生在武漢工作,1月12日返台,22日發病,但就醫時沒有肺炎症狀,僅診斷為一般感冒,不符合當時國內訂定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因此沒有進行通報檢驗;但太太卻在27日發病,28日就診,今天確診。總計國內目前確診病例共計9例。」
疾管署表示,這起確診個案的先生應屬於症狀輕微的感染者,會再進一步通報檢驗,但不一定驗得出新型冠狀病毒。也因為國際專家後來了解到感染者不一定有明顯發燒症狀,可能沒發燒或低度發燒,因此後來通報定義放寬為只要有武漢旅遊史,且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便須通報檢驗。(康健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