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巨腸症的定義是在X光下可發現大腸脹大到直徑超過6公分以上,合併全身性的毒性症狀。此病在西方國家主要由發炎性腸道疾病如潰瘍性結腸炎或克隆氏症引起。台灣則多以沙門氏菌腸炎或止瀉藥物濫用造成。還有一種狀況是先天性的巨結腸症,主要發生在嬰兒身上,因為胚胎在發育時靠近肛門的一段結腸缺少神經細胞而緊縮,使上方的腸子脹大,一旦發炎也可能引發毒性巨腸症。此病的症狀包括腹痛、腹脹、發燒、心跳加速、嚴重腹瀉和排便疼痛等。
毒性巨腸症的診斷包括症狀觀察、抽血和影像學檢查(X光和電腦斷層)。治療上以藥物治療為主,並合併支持性療法維繫病人的生命徵象,包括輸液、平衡電解質和短期禁食讓大腸休息。如果併發腸穿孔、出血或上述療效不佳時則須用手術治療。手術需切除部分大腸並做迴腸造口。